從法律角度說,房東提出押金+1月房租解除合同的要求合理,不過份。
從教育孩子的角度,
1,若你想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和契約精神,就讓孩子按房東的要求再去交900。好處,讓孩子知道做錯事有代價,對以後的人生大有脾益。壞處,目前會再損失900.
2, 若想培養孩子耍小聰明,不付(賭房東不會為900塊錢去小額法庭告她,這種可能性挺大)。好處,省下900,壞處,孩子以後會認為耍小聰明是正路,耍小聰明的人易吃大虧。
3,若想培養孩子當商人,讓孩子去討價還價,談判再付450,估計房東會接受。好處是孩子會學精明,壞處是,精明若隨處用,是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