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說的是,我沒有反悔這個價賣給他們。
In the past 20+year,I have directly worked with listing agents to buy and buyers' agent to sell,never had bad experiences with anyone except this one. 大大小小買賣數幾十次。
從LV秀屋回來之後到6月7日,我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教租客如何shop for the best loan, how to interview and choose the title company, 我覺得我在做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幫助他們買到他們不可能買到的房子。我甚至不知道他們是否 financially qualified for the loan because I did not look into their financial statements. 我覺得他們買得起就買,買不起就繼續租,我無所謂。我告訴他們take the process to learn, it deems to be a happy event for all of us。而且我也沒有想賣給別人,沒有人跟他們競爭。 一開始我收到他們的offer,看起來就像一個joke,earnest money $1K, 我理解他們是害怕拿不到loan, 畢竟他們第一次買房,有各種不確定性,害怕丟錢。我知道正常的的offer的樣子,告訴他們修改,翻來覆去很多次,最後我簽的這個版本,我沒留意的空白處一些小錢。之後他們各種要求我立即付一些title 費用,這之間我看到人性的種種,總之他們就是錢不夠,又非要強買,還動用了父母親戚的積蓄。。。我告訴他們慢慢來,不要著急,反正我不會賣給他人,而且馬上利率要下來了,等一等更好。
我後悔的事是自己眼瞎,相信眾生平等,實際這世界。。。有的人是不值得的。。。
貓大人:打個比喻,您用您寶貴的時間去做法律援助替當事人勝了一個不可能的案子,這人竟然不願意buy you a cup of coffee,當然您不是為了一杯咖啡。
我也知道,無解,在浪費時間,就算是平複自己。
我更知道做地主必須息事寧人, 以求平安!
再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