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加拿大Alberta
好不容易鼓足勇氣做房東, 看了很多帖子, 視頻學習,仔仔細細篩選一個多月,然後 挑了個麻煩房客(啥運氣啊)
過程不細說了, 終於搬走了。我按規定給他兩個move out inpection 時間, 他都沒出現,我自己做的inspeciton.
現在收拾房子,越收拾越鬧心,各種破壞,眼看押金是不夠修了,想請教各位資深地主,這些損壞哪些能扣押金,哪些隻能算wear and tear?如果自己修的,是按contractor的報價算人工?
1. 打爛3個門, 打爛了新冰箱裏的抽屜
2.爐子壞了, 4年新的爐子。(我買了新的,費用都算我的嗎?還是他需要承擔一部分?)
3.去年6000刀刷的新牆, 現在到處汙漬, 小坑。我洗牆加補坑幹了兩天,可以算人工費用麽?
4.地毯(5年)弄很髒, 花了600刀請人洗,仍有很多大片stain。如果換地毯,需要6500刀。這個怎麽算呢?
5.給他的新洗碗機,現在開完裏麵濕乎乎有異味,我也判斷不出壞沒壞
6.地下室沒有finish,我用plywood 隔出了一個12尺X12尺 的空間做儲藏室。他把plywood 隔牆都打破了,這個恢複的cost也是算他的吧?
感謝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