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You are not a fish, how do you know the joy of fish?
白馬非馬。
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
把韭當割氣炸了,和兩千多年前齊國稷下學宮的先生學子一樣。必須是is not,而不是“不等同於”,你說“白馬不等同於馬”,沒人氣炸,大家都覺得好無聊,一哄而散了。
兒說,以此論,舌戰稷下學宮,無人可以反駁。公孫龍把這個案例,寫成《白馬論》,收錄在他的著作《公孫龍子》裏,天下揚名。“白馬非馬”,反而成了他“最大的學問”。
未完兄說“白馬非馬”隻是個點,其實不是的。其實是像小有說的,“舉一個例子就可以了”,“白馬非馬”正是公孫龍,在《公孫龍子》中《指物論》、《名實論》等理論基石上,舉的一個例子。
其實他舉了兩個例子。除了這一匹看起來白顏色的馬,還有一顆看起來白顏色、摸起來很硬的石頭。後一個例子,寫成了《堅白論》。
比起馬白色的屬性,石頭多了個堅硬的屬性。
說了那麽多廢話,那麽到底“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是什麽意思呢?
其實呢,他還是像Ludwig Wittgenstein那樣,講的是語言和世界的關係,有關邏輯和我們的認知哲學。
像多妹那樣引用一下,
Die Welt ist die Gesamtheit der Tatsachen, nicht der Dinger.
(The world is the totality of facts, not of things.)
是不是一下高大上了許多?:-)
首先我們做個知識儲備,《指物論》的指、物,《名實論》的名、實,分別是什麽。
公孫龍說,“天地及其所產”即物,很簡單,就是things。最具爭議的是“指”,至今沒有統一的說法。
“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
說明指與物相對,是現實世界不存在的,是“存在”我們頭腦裏的東西。
“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
在我們頭腦裏的thoughts、concepts、idea,來對應現實世界存在的things,即通過物的屬性、共相等,來描述、定義、指向此物。
好比“馬”或者“horse”,有現實世界中這個馬、horse,和我們頭腦中“馬”或“horse”的概念(concept)之分。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我們是把頭腦裏概念意義上的“馬”(“horse”)指向現實世界中的馬(horse)。如果不是用這樣的語言,那麽我們無法描述、交流對吧?
咱總不能一天到晚,用手指“這個”、“那個”,把“這個”和“那個”放在“這個”裏,就可以成為“那個那個”。。。
所以必須依靠語言,必須有指。包括被指之物,和去指代此物行為、思想、意思。
雖然是彼此對應,我們應懂得,這個去指代的概念,比如“馬”,並不是現實世界中那個馬。現實世界的馬,是thing,概念中的“馬”,隻是個concept。
這個concept怎麽來的呢?
想象一下,亞當第一次來到伊甸園。他以前從沒見過蘋果樹,沒見過那些動物。也就沒有對蘋果樹、那些動物的concepts。
他指這個,指那個,很興奮。無意中,也發現了蘋果樹、各種動物,他們的顯著特征。
蘋果是圓的,紅撲撲的,甜的。羊是毛茸茸的,溫順的,咩咩叫的。於是,頭腦中有了他們的形象、特征,這就是concepts。
上帝再讓他,一個一個命名。於是,他叫這個“蘋果”,叫那個“羊”,那個“獅子”。。。
Name就有了。
這些concepts,和命名,主要來自直觀的形態(Shape)。很多“蘋果”、一次次看見的“蘋果”,都是這個shape,所以下次再見到,頭腦中概念的“蘋果”,與現實中的,一對照,就知道,這是“蘋果”。
看羊也是一樣。很多羊,一次次看羊,都是這個樣子,於是下次再見到,一對照,就知道是“羊”。
這個叫什麽啊,
這個就叫“識”、“認識”、“認知”。
有了“concepts”,有了“識”,有了名(name),我們就可以很方便、很清晰地去指代things,用語言文字交流。再不用“這個”、“那個”了。
這個name呢,本質上隻是個簡單符號,用今天的計算機語言來看,就是一字符串。它可以是有意義的,也可以是無意義的。你隻是用“馬”定義那個叫馬的動物。老外用“horse”定義對吧?其實你用“78GH$#”隨便一個字符串去定義也行,機器人看得懂。:-)
但是呢,name,最好是從things的屬性、共相裏去抽取,這樣更有意義。比如Wolf,很容易讓我想到“野狼嚎”,你一說Wolf,大家很容易共鳴。
此其一。
另一個呢,用名去指代物,還存在一個問題,是不是真的那個物。
萬一你用蘋果,指代的是一個梨,用馬指代的是一頭鹿呢?
所以,還有一個“實”的問題。
“物其所物而不過”,公孫龍叫這個“實”(actuality)。
指與物,是彼此難分的,名與實,是可以分的。現實世界中,名不符實,太多了。所以公孫龍,物要“正其所實”,“正其所實”,要“正其名”。最後名實相符。
我看到了蘋果,是真的蘋果,不是梨,不是塑料蘋果。與我頭腦中蘋果的概念相對,蘋果這個名字,很好地指代了蘋果這個東西。
完美。
語言符合邏輯,不僅方便、清晰,而且準確。
經過這樣的concepts,認知、命名,建立起的語言文字,things不再是孤立的things,而是經過我們耳聽、眼見、觸摸、感受、思想等,彼此有聯係,成為一個又一個fact。
比如,一個桌子,一張椅子,一本書,隻是三個孤立的things,甚至我們沒有概念,沒有名字的東西,它們並不是world。
什麽是world呢?
有概念,有名字,我們有了認知或結論:椅子在桌子旁邊,那本書在桌子上,書在桌子的中間的,書是翻開的。。。
等等,這一個個的facts。
This is the world。
Die Welt ist die Gesamtheit der Tatsachen, nicht der Dinger.
好,有了這些基本的準備,我們再回到公孫龍舉的那個例子“白馬非馬”吧。
語言與世界。下次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