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權製下的開放性發展與效率---侃侃這次的修憲

最近中國的修憲引起了還海內外華人的巨大反響。一般來說,我不太願意參與這一類的政治性話題的討論,原因很簡單:政治往往涉及很多內幕,而作為一個遠離權力中心的平頭百姓,我缺少對內幕的基本了解。

不過,過去這些年裏我確實寫過一些與政治相關的文章,但那都是當一些邏輯比較顯明時我才來進行一些相關邏輯上的分析討論。

這次由修憲引起的反響中表現出很多人,或許是大多數人,對於其中所涉及的複雜的邏輯缺乏一些基本的認識。

為了了解這裏所涉及的複雜邏輯,我們先從中國現有的政體出發來進行討論。就政體而言,目前中國的政體是中央集權製。集權製的特點在於,各級政府是由上級政府委任,因而對上級政府負責;如果下級不服從上級的命令,上級有權撤銷下級的職權。

從管理(治理)效率上來看,集權製有其自身的利與弊。

集權之利,也是在名義上對於管理(治理)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所謂的在貫徹上級命令上有效率,上麵一聲令下,下麵必須服從,不像民主體製裏很多事情大家討價還價可以拖很長時間。

但是,就是在貫徹上級命令這一點上,集權的最大弊處也恰恰就是它的無效率。這是因為集權製的根本要點是下級對於上級的服從,而這種服從又需要下級對於上級的忠誠;這就決定了在集權製中,不但對於命令的傳達與執行是中央輻射型的,而且對於命令的執行以及個人忠誠度的考察也是中央輻射型的。所謂中央輻射型就是由中央輻射出的一根根線性的通道。

這樣中央輻射性當它的運作正常時確實可以很有效率,但是它的一個嚴重的弱點就是削弱了民間的監督,而民間監督的削弱便為中間環節上進行欺上瞞下及對上級命令的陽奉陰違創造了條件。這一缺陷是邏輯型的,因而不是容易克服的。曆史上反貪促廉最嚴厲的大明王朝,即便是有了東西廠這樣的秘密機構幫助監督仍然不免敗於官員的欺上瞞下和貪腐甚至殺良冒功的泛濫之下。

因此,為了要保證中央集權的有效性,就需要彌補中央輻射型的機製在對於中間環節的監督上的薄弱,建立某種監督的機製。一黨製的領導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這樣的機製。通過一黨製,除了在權責上的線性負責製之外,增加了普通黨員對黨忠誠這一條,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於權力結構的中間環節的監督,更重要的是,也是相當行之有效的,是由中央直接向全國全黨發出路線性的或綱領性的指示,然後要各級權力機構不但要經常性地向中央表示忠心,而且還要采取明確的措施來貫徹那些路線性的或綱領性的指示。這樣又在相當的程度上彌補了輻射型權力結構中對於中間層的監督之不足。

因此,從管理(治理)效率上來看,在對於中間環節的可能的欺上瞞下及相應地對於上級命令的陽奉陰違這一問題的克服上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結構性的邏輯抗衡:輻射型的結構誘發著欺上瞞下而黨員忠誠性要求及中央政策性的檢驗在限製著欺上瞞下。

很顯然,這樣一種動態的長期的博弈促生了如下幾種悖論現象:

  1. 發展與效率之間的平衡需要?

現代文明已經形成這樣一個共識:要想發展就需要開放和靈活,尤其是思想上的開放及活躍。另一方麵,作為任何一種管理理論的一個最重要的指標則是管理的效率。

但是,在上述輻射型的權力結構中,靈活性的開放與效率之間卻具有某種悖論性的關係。因為靈活性的開放意味著權力的下放,而權力的下放則意味著中層官僚可以進行欺上瞞下陽奉陰違的空間加大了, 嚴重的時候可以出現過去幾年裏在一些文章中常出現的所謂令不出中央的現象。這就意味著中央的命令下達後,在執行過程中會大打折扣;而作為一個國家的權力核心的命令之一便是要求權力擁有者不得以權謀私,但是這一命令的執行顯然也會同其它命令的執行一樣被大打折扣。

而另一方麵,作為一個國家,尤其是有著全球性的發展目標的國家,又不可能完全收緊權力。這時如何在靈活性開放和加強權力的集中之間通過技術性的調整取得某種較為滿意的平衡這一具有藝術性難度的操作便成為了一種現實的需要。

2. 服從與作為之間的平衡

集權製所麵臨的另一個挑戰便是在其輻射型的權力結構中,每一級的官員的服從和主動作為之間又具有了一定的悖論關係。一方麵,很顯然,中央的任何計劃或命令都不可能具體到如何具體地去進行日常操作;另一方麵,很多時候,中央對於地方的具體情況的了解是片麵的。

因此,所謂的各級官員的主動的作為對於集權製的管理(治理)效率是至關重要的。但是,另一方麵,與前麵提到的靈活性開放和效率之間的悖論關係一樣,地方官員的自由發揮及自主作為必然增加其違背中央指令的概率。

對於集權製來說,為了處理好這一平衡問題,一方麵需要有相應的有利於平衡的製度性設置,另一方麵需要提高官員的素質,而提高官員的素質這一點本身除了上級任命下級的水平的提高之外,也還需要借助於製度上的一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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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權與利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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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便具備了謀利的條件,這對任何政治體製都一樣。在輻射型的集權體製中由於民間監督機製的削弱,可以用來謀利的權力也會相應地增加。當然,這樣的增加也隻是相對的,而不是如很多人常將之誇大的那樣是無限製的,其中也還不可否認地涉及到個人的道德與操行素質的因素。

所謂的以權謀利的要點在於為誰謀利。對於一家企業來說,為股東謀利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就一個政權來說,它的職責應該是為民為國謀利。當然,企業也罷,政權也罷,其中的掌權者都不可能完全不為自己謀利。因此,對於一個政權來說,權與利之間的要點在於是如何平衡盡職(即為民為國謀利)與為己謀利之間的關係。

從管理(治理)的效率來看,各級權力機構的以權謀私利顯然會讓中央的領導效率大打折扣;但是,過分限製各級機構謀私利的空間也可能會因為所涉及的一些監督手續及過程的繁複而影響日常的工作效率,甚至可能會傷及正常的權力運用及一些合理的利益分配。

因此,如何製度性地平衡各級權力機構的運用權力來盡職與謀私利,避免出現結構性地把權力過多地用來謀私利而不是發揮其利民利國的建設性的功能,便同樣成為了一種具有藝術性難度但又有現實需要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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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同任何其它政體一樣,集權製也會麵臨很多其它的挑戰。本文之所以專門就上述三個方麵的挑戰進行討論,一方麵是由於它們在目前中國的集權製的運作上具有比較大的影響性,另一方麵因為它們涉及到比較明顯的邏輯悖論,比較適合進行哲學上的分析。

上麵是從管理(治理)效率的角度出發對中國在現有的集權製度下如何更有效地進行管理(治理)進行的討論。其中,沒有涉及到的也是很多讀者很容易想到的一個選項,那就是幹脆費掉集權製,搞民主製怎麽樣?在西方經曆了幾百年的現代民主進程之後,提出這樣的選項其實遠比本文上麵所進行的分析要容易得多。但問題是,如何實現這樣的一個選項卻是最大的難點,而這一最大的難點幾乎是所有熱衷於這一選項的學者及民眾所忽略的;在這一問題上大家似乎都秉持著摸著石頭踩著點過河,按現在網上某名嘴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走到哪裏點到哪裏,完全不用事先去考慮什麽樣的過程會有什麽樣的後果,似乎最好就是今晚一擁而上,明天便實現了民主。

其實,在考慮這樣一個選項之前,大家不妨先假想一下,如果今天中國某村莊實現完全自治民主選舉,那麽那個村莊裏的窮人當選的可能有多大,那個村莊的富豪(假設他們有一個巨富)當選的可能有多大;如果有一既有能力又願意服務於百姓,但是沒有財力的人,他能打得過富豪的幾率有多大;那個富豪買票賄選的幾率有多大;甚至出現菲律賓曾出現的雇人將對手極其擁護者在半路上全部屠殺的幾率有多大?

民主是需要文化基礎的。今天的中國具備了這樣的文化基礎嗎?

五年前我曾在博客就這個問題寫了一篇題為“假如明天。。。”的極短文[i],文中就中國在現有的基礎上一夜實現美國式的民主提出了一些假設性的思考。今天看來,其顯然的結論(我在文中並未給出結論)仍然沒有改變。

順便提一下,今天早上我從某華人網站將該文打印下來時,上麵顯示的點擊率是2827,剛才再去看,點擊率變成30了,可見高科技帶來的不一定是高可信性與高一致性。

那麽,回到現在大家熱議的中國的修憲的問題,很多人認為這是在開民主的倒車,但從本文的討論中可以看出,那樣的看法其實過於簡單了。

為了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我們回到前麵所討論的中國現有的集權製的前提下,並且假設(我認為這是合理假設,讀者當然可以自做判斷)中國目前不具備馬上用一種未知具體形態的民主來取代這種集權的這樣一個前提,我們來看這次修憲是否一定為開民主倒車。

首先,民主的含義並非隻是單一的指標。比如,文化及思想上的開放本身可能比最高掌權者表麵上的輪替或在有限的幾個人之間的分權更為重要。

另一方麵,如前麵的討論中提到的,在目前的集權製框架下,靈活性開放與效率之間具有一定的悖論關係。

但是,進一步高度的集權卻有可能在不影響管理(治理)效率的前提之下,為文化思想的靈活性開放創造條件。這裏的邏輯很簡單:在一個家庭中,如果家長凡事都需要與另外兩個人商量,那麽當他在很多事情上就要基於公平的原則而采取凡事都按照同樣的標準來進行。但是,如果這個家長具有完全的權威的話,那麽他就可以有選擇地對他所認為有價值的給與特殊的照顧。

相應地,在現有的集權製下,進一步地集權可以降低因為思想文化上的進一步開放對行政效率的造成的威脅,因而為不損害行政效率的前提下進一步實現思想文化的開放創造了條件。。。

當然,這裏所說的是創造了條件,至於如何利用這一條件仍然事在人為。但是,絕不是如很多人所擔心的那樣,在集權製裏麵進一步集權一定是所謂的開民主倒車。。。。。。

 

[i] 假如明天。。。URL: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28822/201301/23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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