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既然提出私了,說明他們很可能不會在法庭露麵,你就自動勝訴。
對方是原告,不可能不出庭,同時對方出庭,所有的費用仍然可以要當事人來負責. (提出私了目的是快速取得勝利可以對下一個被告提出訴訟,這是法律上的一種戰略,不代表對方怕出庭,您的意見是一種誤解)
當然,關鍵是你能確定確實不是自家人幹的。還有就是這個律師確實是真的。錢交出去就永遠回不來了。
樓下老貓有說明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問題在於不論如何做,損益比都不平衡)
還有就是在美國有時賴帳是小事,頂多被電話騷擾。
誰告訴你的,如果對方取得判決,聽過 garnishment of wages 沒有,同時對方所有的花費您猜猜要誰來出..同時您考慮過樓主的信用紀錄沒有,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任何法律上的意見,一定需要替他人設想,不能想當其爾,似是而非.
不過要搞明白,有時法庭可以直接到你的銀行扣錢。
這是民事訴訟,"法庭"沒有權力直接從被告銀行扣錢,(去讀讀 FRCP 再來說這種話) 法官可以判決被告需要付錢,或是出俱命令容許原告執行 garnishment
總之先別急著交錢了事,先把事情搞清楚,把要麵臨的可能後果搞清楚,然後就好做決定了
這是您的意見中唯一中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