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會講理的.如果像你說的沒有從銀行扣錢的風險的話,那就更不應當交這個錢了,最多是催帳公司騷擾電話,用google voice就搞定了.我是從Clark Howard的show上聽到的:如果有傳票的話,就要小心些,否則就放心賴帳.他好像說的是欠銀行貸款或信用卡.
開個高價,然後馬上減價私了,擺明了就是欺負老實人,能賺些就賺些.除非對方能拿出你多次從事這種活動的證據,用不著什麽老貓說的那樣的高價證據,也不用請律師,你自己能誠懇跟法官解釋就是了,至少會大大降低罰款額.
以前類似的事情出現過,比如買解碼器看DirecTV.有些膽小的人收到傳票後,馬上就交錢了,有些人沒理,啥事沒有,有些人去法庭,對方沒出現.這種個人的小民事,不是大規模的犯罪性的,對方不可能去每一個地方法庭出庭,那樣他們就不合算了,機票都回不了,因為目的是盈利,尤其不是大城市的話.法官一般也不會很向著他們,所以他們很願意私了.如果你大量出賣盜版影碟,或著是賣那個解碼器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是的還是我最後那句話:總之先別急著交錢了事,先把事情搞清楚,把要麵臨的可能後果搞清楚,然後就好做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