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話聽音,人事在此次談話中,已經提出了解決方案。
1. 對你有利:你沒有拒絕服務。人事已經認可。(這個認可需要文字記錄,可以向人事要,如果人事沒有,可以自己記錄發給人事和係主任。)
2. 解決矛盾的根源:建議申請醫療假或殘障調整。接了新課會影響你的健康,是你的擔憂,不是事實。係主任認為你沒有學校有關疾病休假的認可,現在可以給你加新課。如果要解決這個矛盾,你需要把擔憂轉變為事實。用符合學校規則的醫生證明申請醫療假或殘障調整。否則,你說破了天也沒用。
3. 給係主任麵子:現在係裏需要你教這門課。你也得出了結論“這門課不教似乎不行”。如果加課對你的健康沒影響,最好。如果有,該看急診看急診,該做治療做治療。當病情嚴重到救護車開到教學樓門口,有了符合學校規則的醫生證明後,申請醫療假或殘障調整。
題外的話:你對,就是係主任錯。係主任是上級,你是下級。證明了你對他錯的意義何在?
從前後數貼來看,你被係主任帶入了死磕模式中:不斷解釋,澄清事實,想證明自己對,結果越描越黑。因為你的“事實”和他的“事實”是一個硬幣的正反兩麵。他認為正麵是與他作對,你認為反麵是與你作對,你們倆誰也不想看另一麵。
退一萬步說,假設係主任突然被天上掉下的餡餅砸了一下,看到了正麵,你澄清了你看到的事實,證明了你對他錯,那又怎樣呢。你該多教課還是要多教課,隻是多穿了一雙小鞋。你是當老師的,很清楚要挑學生的錯兒並不難,而且完全可以做到合情合理。同樣,係主任想挑你的錯兒,緊緊小鞋的鞋帶兒,跺一腳,也能做到滴水不漏。
美國的職場,看著很人性化,但實際上是半軍事化,職場大忌之一,就是“不服管” (Insubordination),在公司裏,一個不服管,可以馬上開除。學校好一點兒,在學術上有一定的自由,但在行政體係內,還是上下級的關係。你和係主任的梁子,看來是從2024年底就結下了。你的每一次解釋,澄清,說服。。。係主任都可能將其看作對他的權威挑戰,你越有理,挑戰性越強,小鞋帶兒越緊。
更現實的策略是少說多做。不辯解,不等於同意,更不等於軟弱。如果係主任要求你加課,理由是病假未被批準,那就去弄清楚病假的具體標準,與醫生溝通調整。寧可和醫生發生摩擦,也避免與係主任衝突。道理很簡單,你看病給醫生錢,係主任/學校給你發工資。與醫生有矛盾,換起來不太難,與係主任有衝突,換係主任就老麻煩了。
如果有條件,考慮另找工作。或者有機會你競爭做係主任,讓他服從你。
==========
昨天我和係主任開會,他把HR同事也叫上了。會議中,係主任堅持說我拒絕服務,但我說我一直表示願意完成所有服務,隻是希望討論可行方式。而且所有舊溝通都有Email記錄可查,但解釋未被采納。他表示,目前最靈活的方式是通過教授第三門課來替代服務。HR在場時表示,現在係裏需要我做這門課,同時認為我並沒有拒絕服務,隻是建議申請醫療假或殘障調整。
會後,係主任引用我 2024年年底和2025年年初 的舊郵件,暗示我現在拒絕新任務。但當時情況與現在不同:那時候我以為隻要有醫生證明就可以暫時不接受某項任務,所以舊郵件隻是反映當時的理解,而不是針對現在的新任務。自從係主任明確說明必須經過學校批準才可不接受任務,我對新任務一直表示願意完成,隻是希望討論可行方式。係主任仍用舊郵件貼標簽,給人造成我不願意執行新任務的印象,我覺得這也是院長可能認可教學代替服務的原因之一。我當然會回郵件解釋,但這門課不教似乎不行,因為開學隻有一周.。
接了這門新課,我需要連續站或坐四小時授課,新課和原有課程間隻有15分鍾,每門課1小時45分鍾,每周有兩天需要連續四小時授課,另外兩天每天兩小時。站或坐姿勢都會引起腰腿疼,躺下最舒服,但上課顯然不可能。
想請教大家:
1. 以後與係主任溝通時,有什麽策略可以更有效處理類似情況?
2. 在連續授課期間,有沒有可行方法緩解腰椎問題引起的疼痛?我看過多位不同的醫生,但效果幾乎沒有。理療師(Physical Therapist)也是如此
==========
法壇貼:皮球在誰腳下?TheBearMinimum 看進來。
你樓下的解釋,說明了矛盾的死結在哪裏。
表麵上看,矛盾的產生是因為係主任和你對於工作的分配。但矛盾的根源是你的醫生證明。
學校和 Ombudsperson 的回答是一致的:你目前的病情尚未嚴重到可以由學校正式批準醫療病假的程度。這是實的。
然而 Ombudsperson 的第二個回答留了虛的:你存在健康問題,因為有醫生的證明。建議與係主任協商,把球踢到了係主任那裏。
你的態度是“我始終願意承擔服務職責,隻是希望所承擔的服務內容能夠符合我當前的醫療狀況和身體限製,而並非拒絕服務本身。”而你當前的醫療狀況和身體限製,學校不認可。所以無論如何繞著圈說,你的“合理調整”,是係主任的“拒絕服務”。如同他說不服你,你也說不服他。
如果你要較真,那麽學校的政策是什麽?到了什麽程度可以由學校正式批準醫療病假?然後去請你的醫生寫符合學校政策的證明。由學校批準醫療病假或申請短期殘疾(即使是一個部門,各有各的政策,參照的醫療標準也不同)。
如果沒有醫生按照學校標準的證明,球又踢回到係主任那裏。不知你從前與係主任怎麽談的,從你的帖中所說可以看出:係主任進入了死磕程序。
下一步就是風險估評:死磕下去,有多大勝算。即使贏了,是否得不償失。以後被穿小鞋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不蒸包子爭口氣,發個郵件,要求係主任說明什麽是政策,對係裏各位教授的安排的透明度,同意你認為合理的課程安排。。。這個要求的結果就是矛盾升級,係主任把球踢到人事那裏。(用郵件溝通實質是一種威脅:我可記錄在檔了,以後打起官司來,你吃不了兜著走。)係主任有各級行政領導,人事,律師,學校政策,法律。。。的支持,你一個人單打獨鬥,勢不均力不敵。所以需要請律師。
如果希望通過一種更加建設性的方式來尋求解決方案,那就協商,大白話就是給係主任服個軟,口頭溝通:你理解係裏的工作安排,但自己身體實在承受不了,看看下學期能不能少教一門課。。。談完之後給係主任發個郵件,記錄在案。如何不卑不亢地服軟,AI會說的很清楚。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