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經驗:
1. 到了這一步, 我能做些什麽尼?
勞資糾紛時如何處理,公司有一定的政策。人事和工會對這些政策都很清楚,所以你的這些問題都可以問你的工會代表人。
2. 我需要找律師嗎?
同(1)。
3. artitrator 是不是會偏袒雇主?
不會,但可能做出對你不利的結論。
4. 是不是到了arbitration這步,我的工作是不是絕不可能恢複了?
不大可能,因為你是在試用期。可以試著要求換個部門,但是否有管理願意接收,則是另外一回事兒了。隻是你還願意在這個公司繼續做下去嗎?
5. 如果不能恢複工作,我該要多少COMPENSATION 合適?我在原單位工作了8個月。
取決於仲裁結果。
可以到隔壁《法律谘詢》論壇問一下。不過他們說話比較直,做好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