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一起進來的同事, 平時相處不熱不冷。 去年組頭退休後, 申請當組頭, 爭取我的支持, 我說可以,沒問題, 因為在我心裏, 誰當都一樣, 都是為自己謀私利, 不會為組裏出力。 這是我過去幾年的體會。 但是最後這個同事當組頭沒成, 但是升了職稱。今年上半年問我是否可以幫忙指導他的一個手下因為要用到我的EXPERTISE, 說可以寫在我的工作量裏(我們有個係統, 可以記錄工作量和指導的手下)。 我跟他和他的手下開了幾次會。 但是這人一直沒在係統裏記錄我的指導和工作量。 上周四TEAMS給說需要更頻繁的會議因為那個手下馬上要做更具體的工作了, 然後同時說他馬上就在係統裏記錄我的指導和工作量。 周五他的手下要求會議。 今天我還沒有看到我被記錄在係統裏。 有兩種方式:
1. 明確問他, 是需要我義務幫忙呢還是需要有記錄的登記在係統裏。 這麽問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因為他連續說了幾次要獎我登記在係統裏。 但是實際沒做。
2. 寫信告訴他, 我很忙, 恐怕沒有時間指導他的手下。 這樣好像違反了我以前答應他的可以指導他的手下。
指導他手下這件事對我來說無所謂, 但是不願意花額外事件做義工。 偶爾幾次還可以, 每周定點開會還要指導的義工我是不願意做的。 大家說如何處理既不得罪這個同事, 又EITHER 登記我在係統 or 我不要指導他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