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主觀出發點和客觀效果不一致。

1. 如果不先跟自己的頭兒打招呼,直接找人事,和你的員工直接找你的同事有什麽不同?明白你的出發點不是背著你的頭兒告狀,但客觀效果是。而且人事會跟頭兒打招呼,那更被動了。

2. 無論主觀有多在乎,不說不做,客觀就是不在乎。

3. 職場上,矛盾激化是解決矛盾的方法之一,關鍵是留有自己有理的證據。說不通的時候需要做。不合理的決定不執行就完了,到時候她自然找你溝通,或她去告狀。美國職場上,誰先告狀誰沒理,最少是告狀人沒本事。原因是誰也不願意處理人事矛盾。尤其做管理,狀是要告的。但告狀時先要說自己做了什麽去解決矛盾。否則,棘手的事兒都推給頭兒了,聘管理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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