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貼中所說,你的頭兒從你進公司的前三個月就開始跟你過不去。一般來說,很少有人會招一個人來然後想法設法地把他擠走,虐待狂除外。你的問題可能在於你和他之間的溝通問題。或是聘你是上麵壓著他的頭聘的,你在公司的政鬥中躺了一槍。
現在你的選擇是
1. 留:你找工作的時候,說好了是一半兒管理,一半兒技術,但現在是隻做技術沒有管理。這一半兒一半兒的職責,是白紙黑字地寫出來了,還是說說而已?如果合同上沒有寫,當時說得再好聽也沒用。和頭兒的關係已經將在這個地步,不值得再花費精力努力待下去。
2. 告:每次和頭兒談話後,你有沒有會議小結發給頭兒和自己?如果沒有,如果一半一半的職責沒有書麵合同。告贏不容易。
3. 走。樹挪死,人挪活。退一步海闊天空。
題外的話:從帖中看,你準備走管理這條路。做管理很多時候是打雜,沒有實權,這個問題職壇討論過許多次了。解決方法一是麵談時要問清楚,管理的職責具體是什麽。二是即使麵談時談清楚了,也可能一上來要先打雜,取得信任後頭兒才會放手。你處理這個問題有點急了,方式有點硬了。特別是越級上告,犯了職場的大忌。至於頭兒“欺負”你, 做管理第一要學的是受夾板氣,直到見氣不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