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已經很好的條件了,與其想提什麽更高的要求,不如想想工作的失業保證。如果發生非你自己個人原因而失業(兼並倒閉等),需要某種保證等,當然你可能也要響應的保證多長時間內不主動離職。start-up公司前景總是好的,未來的不確定因素也總是存在的,這個顧慮是正常的可以討論的。
我的上一份工作給的年薪我自己想都沒敢想過,還有公司利潤的2%(10萬封頂),可是一年沒到公司倒了,接受工作前我有考慮過也提出過失業保證之類的,當初後來基於信任,口頭的承諾也就沒有落實在紙麵上,吃了個悶虧。
所謂經驗其實都是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