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來人的看法

回答: 求助,找工作的兩難選擇成坤2019-04-13 06:54:20

當然去上班啊,如果以工作養家糊口的想都不用想。

同時跟你想去的第二家保持聯係,表達興趣,但一定要問問怎麽會一個月都沒有消息,發生了什麽,這很重要的。

現有的工作,用心努力做創立自己的reputation/credit,不管以後是否長久。也可以告訴第二家你已經開始工作了,你很想去但是他們的時間拖延太長,這對於你談新的offer可能會有利。有了確定的offer後,你需要重新的認真評估一下,確定要去的話,on board時間你可以要求長一點。

對於現公司,本來就是contract崗位,提前告知,這些是正常的。如果你在短時間內創名立腕了,你可以offer公司你願意繼續part time服務,以保持工作的延續性,到他們有人接為止。要不要是他們的事,你offer你的good in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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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阿Ben的寶貴建議 -成坤- 給 成坤 發送悄悄話 成坤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3/2019 postreply 09:56:37

不需要辭職借口 -阿Ben- 給 阿Ben 發送悄悄話 (735 bytes) () 04/13/2019 postreply 10:53:23

實際上大家都是這麽做的。新員工一個月內辭職不時發生。employment at will -禾葉- 給 禾葉 發送悄悄話 (38 bytes) () 04/14/2019 postreply 0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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