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辭職借口

回答: 謝謝阿Ben的寶貴建議成坤2019-04-13 09:56:37

做contract工作的人,需要full time的工作,完全正常,不需要找其他理由。如實相告我認為是最好的。

其實你應該要弄清楚,為什麽第二家經過這麽久,一定是有什麽事發生的。如果決定去了,給現在的工作足夠的notice time,其實公司不一定認為contract崗位是那麽的不可缺失或者是影響多麽巨大,不用顧慮太多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