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必要生氣,這是公司慣例的做法

勞工法規定,如果公司裁減一定年齡(比如五十歲)以上的雇員,則公司必須向當事人披露所有被裁人員的年齡和職務。所以可別以為你有了什麽年齡歧視的證據,那恰恰是公司沒有因為年齡而歧視你的護身符。能拿幾個月的遣散費已經好過大部分公司了。重整旗鼓找下家吧。我以前所有被裁的同事後來都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祝順利找到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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