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是要給大頭升職,或有人告了大頭兒的狀,或部門要進行調整。
無論為什麽,事情做好了,大頭兒(不是公司)給你們一人 $25.00,如你所說,錢是小事兒,大頭兒是以此表示對你們的感謝,認可和尊重,其實大頭兒不給,大家也沒有道理不好好做事。你倒好,不僅不領情,關鍵時刻不感謝,認可和尊重大頭,反而踩一腳。你說你要是大頭兒,會不會接著給?
活兒多怎麽辦?和自己的頭兒談。如果談不通,或是頭兒認為你的能力沒有發揮出來,或是沒預算。你和人事說的目的是什麽,讓人事教你如何有效做事?給一筆經費讓你們組多聘幾個人?還是讓人事通知你的大頭兒給你少派活兒?
你跟大頭兒對質的目的是什麽?讓他承認自己小心眼,提個破意見就不獎勵了?即使你跟大頭兒道歉說以後不提意見了,等於拐著彎說大頭兒小心眼。他要說沒預算,你信嗎?事到如此就別再到處嚷嚷了(包括和大頭兒對質),認栽就是了(英文叫做let go)。這種小事過兩天大家就忘了,隻是以後做事多個心眼兒。
題外的話:
人事是一個輔助部門,本身無權也無錢。就好像到店裏買菜,店裏的金錢出入,都需要售貨員記著, 但售貨員不是決定什麽菜賣多少錢的人。一上來就到人事告狀,或人事一調查就把往日的怨氣都發出來,給個棒槌就當針,實在與自己職場的進取無利。
當事情到了需要有記錄的地步,或員工需要知道公司政策和法律的時侯,才是找人事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