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夷一家二十幾人為父母做心理治療的非牟利機構,給政府簽約接單。女性CEO最近請了一個男性SUPERVISOR, 沒有任何專業訓練,沒有執照,沒有經驗,有大堆犯罪記錄,上班不過兩個星期,對多名女同事進行屬於灰色地帶的性騷擾,因為不懂專業,更鬧出不少笑話,心理師們叫苦不迭。為了能夠讓這個人夠資格當領導,CEO降低了心理治療的範疇,規定隻做父母技能訓練。員工們經過集體抗爭以後,CEO對每個員工單獨開會,對那些遭受性騷擾的員工恐嚇她們是誣陷。宣讀一封她寫給每個員工的信,要求每個人簽字同意必須服從那個人的領導,和他對個案的指導。如果不同意就離開。像這樣的情況,員工離開算不算”被迫離開”?有些人擔心怕如果申訴的話,會遭CEO報複。他們應該怎麽做來保護自己?他們也向董事會報告了,但沒人管。哪位能給些意見和建議嗎?
請教員工申訴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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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 會管這事嗎?
-for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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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17 postreply
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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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壇問一下。
-廢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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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017 postreply
03: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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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報警,現在任何事情涉及到sex的,都屬於criminal,警察要管的
-lookat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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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017 postreply
09: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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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發生在美國?天下烏鴉確實一般黑
-ZHU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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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017 postreply
12: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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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電視台打電話。
-魚兒離不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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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2017 postreply
2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