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自己的專業有特長,靠特長就可以過活,管人也許是錦上添花的事情但不影響工作生活。所以我的確不願意為了管人付出太多努力
2. 我的老板當初是讓我幫忙做個小MANAGER,不是我求他。老板知道這個人的情況所以跟我說過他的PERFORMANCE不算在我頭上
3. 這個人的問題是能力和意願統統不行,所以不是我樹立權威就可以讓他好好幹活的。其實這種工作如此過分不上心的人往往生活中有問題的,比如他天天來上班眼睛都是沒休息好熬的通紅特別特別累的樣子。你不知道他是嗑藥了還是家裏有事了。這種人我可不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招惹。
4. 我們公司趕人程序非常複雜繁瑣,比我高好多級的人曾經遇到過類似問題跟我說過他也很頭疼甚至想換工作。
5. 我現在的做法是把這個人徹底挪出我OWN的項目徹底不跟他合作。上麵要給他啥獨立的活我盡量讓我老板去DEAL WITH他。然後把一切記錄在案。以後要趕他以後在說。
我主要是回複善意討論的帖子的。自以為聰明一上來就罵人的我就無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