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確實需要很長的時間/過程和很多的documentation來fire員工,這是公司從法律上為了保護自己製定的措施。
所以招人的第一關很重要,一旦進來再讓走人就比較困難。
對於你的目前處境,盡管這個人不是你招進來的,但是被放到你的組裏,且不說他給你添亂,你的performance 也受他的performance 影響:因為他不交活,那你的項目完成不了:或是你讓其他人做,或是你自己做。在這種情況下,對你自己最好的辦法就是對他的所做所為記錄在案,然後走HR程序。看你所述,你的老板是支持你這樣做的。所以,盡管按你說的要長達一年,但畢竟有個期限,而不是你放任其所為,不僅自己頭痛,還會影響你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