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對事不對人的處理,沒有必要去追究 “這麽說不就是指是我的責任嗎” 。建議開會的時候跟著他的思路走。
1. 對事不對人的指出問題。比如: “秘書最後edit的時候用了他保存的那份展出價格的表格“。 換個說法:the cost was listed in the document.
2. 指出問題的目的是製定對策,如果有問題 1, 2, 3, 則要有對策A,B, C。最好開會前先和頭兒商量一下A,B, C,統一口徑。比如你負責的項目在文件發出前由你來做最後的審查。這樣不僅可以減少錯誤,更顯示出員工的主動性。
3. 千萬別說 “從前都是這麽做的”,從前都是這麽做的未必對,隻是沒出問題而已。而且,一個項目與一個項目不同,從前如何做不一定合適現在也如何做,要不大家寫個程序來自動生成,何必還聘人做項目。
題外的話:
一般來說,出了錯追究個人責任是無用功,即使可以因為一點小錯把員工解了聘,同樣的錯誤還是可能發生,不如大家一塊找出原因和對策。有時出了錯,一線管理反反複複地強調不是他的責任,很令人抓狂。因為拒絕認知錯誤,類似的錯誤還會產生。這樣的員工很難得到管理層的信任。
所以承擔責任是職場成熟的標誌之一,也是管理的基本能力之一。誰都不願意出錯,但出錯是難免的,不出錯的人是不幹活兒的人。如何處理錯誤,正是顯示個人能力的時候。
題外的題外的話:
承擔責任不等於說都是我的錯, 我能力不夠。。。。。。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