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老板,哈佛畢業的,(特意強調他的這個哈佛畢業生的身份是因為我覺得他成長的經曆和我們老中推孩子很有幾分相像。故事以後有時間再說), 時間觀念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了的。他說的十分鍾,可以相當於時鍾上的二十分鍾到四個小時不等。每天他最喜歡在下午五點鍾召集開會,說咱們討論五分鍾。一般就抻到七點。
剛才四點鍾時,我說今天我四點半要去接孩子。你現在有什麽事我能幫你的嗎?他說我得給客戶準備一點東西寄去。給我十分鍾,然後咱倆討論下昨天說的哪啥。我說好的。然後趕緊給老二打電話,十分鍾到你學校行不。接了老二,放回家,再回到辦公室,用了不到三十風中。然後坐等,到五點了,他的十分鍾還沒過完呢。
原來我們在家上班的時候,他和另外的一個同事(我見過的最有涵養的美國男青年,不是gay)常來我家和我碰頭。“我十二點半到,我們有幾件事要討論,大概要倆個小時的時間。你看行嗎?”當然行了,如果你的時間和我的一樣那咱們兩點多就散會了。結果呢他總是晚到至少半小時,他說的倆個小時有時到四點,有時到六點。
有時候他老婆打來電話,催他去什麽地方。他說好我們這兒就討論完了。給我五分鍾就走。我開始一聽還暗喜。後來知道五分鍾十分鍾,四個小時對他來說都可以稱為五分鍾。
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