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後(也就是第二家的offer能完全確定) 再向第一家辭
職,這樣隻能要求第二家推遲入職時間 才能滿足第一家提前兩星期通知的要求。
因在先前的email裏已答應第二家會按時入職, 如果到時又提出推遲入職, 什麽理
由比較好?
謝各位建議!
結束後(也就是第二家的offer能完全確定) 再向第一家辭
職,這樣隻能要求第二家推遲入職時間 才能滿足第一家提前兩星期通知的要求。
因在先前的email裏已答應第二家會按時入職, 如果到時又提出推遲入職, 什麽理
由比較好?
謝各位建議!
• 給了最後offer 後兩周上班很正常。就說要wrap up 手裏的一些事務。如果擔心就提前給他們說,I understand t -julie116- ♀ (161 bytes) () 12/28/2016 postreply 17: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