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個挺戲劇性的事

前東家買來的一個幾百人的公司, 有兩個Sr Mgr(本地白人,第2代亞裔)跟我合作. 5年+的功夫, 那個老白人挺混蛋的, 升了director, 管的是前東家一個core line of business.  那個亞裔在原來的, business 和政治都不是太好的專業方向耕芸, 剛在鬥爭中被出局.  2個人的區別是性格, 手腕和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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