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不太明白你去談的目的

本帖於 2016-03-27 15:11:4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1,你跟/直接老板/說了,他的回答是已經上報,無法更改。你去找大老板,如果大老板同意再review,就是當你麵打/直接老板/的耳光,如果不同意,你既沒有得到預期效果,再次得罪/直接老板/,證明你的communication 確實有問題,因為人家已經跟你說清楚了。

2,雖然你們這個review程序完全不正式,之前你不知道,也沒有簽字,但20年如此,也沒有選擇啊 。

3,共事20年,你的老板聽信PM一麵之詞,連問都沒有問過你,不是他心裏一直同意PM,就是你們真的交流太少,他幾乎不認識你。除非你咽不下這口氣,準備離開,否則我勸你不要再把精力花在以前的review上麵,而是重新和老板建立信任。

4,正式遞交HR的performance review 如果撤回,需要同時提交原因,原因是之前沒有任何調查事實真相,聽信一麵之詞。你認為他們願意為了你承認錯誤嗎?

5,20年都很好,一次performance review 突然不好,一般聰明人都猜出小人作梗或者真正的意外事故。

不過先前有人猜測是公司上麵可能有re-org的計劃,或者layoff的前奏,如果這樣,死馬當活馬醫,你去談談,可能有些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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