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秘書就應該在,老板下班後秘書就完全下班了,沒有項目工時,屬"操作”型工作。
但項目型工作則不同,如員工同意2星期把這部分功能完全,2星期除會議之外,遲到早退不要緊,但2星期後必須交貨。反之,天天早來晚走,2星期貨出不來,仍前景堪憂。
所以樓主的工作若是掐時的工作,很可能屬操作型工作,電腦行業也有很多操作型工作。
跟老板溝通當然必要。但那個同事有事找樓主亦不應每次都expect樓主在位置上等著她,真有事討論可在日曆上安排會議,當然如果樓主的工作性質就是操作型的,就是坐那兒等人找的就另一回事了。
但管理人員則又不同,一般來說早來晚走,找的人多事情多,協調人和項目,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