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哪個都沒所謂,關鍵是盡快找下家,咱需要pay bill。不用他們做推薦人,你的同學,朋友,合作過的,你幫助過的,開會一塊聊過天的,開會坐一桌吃飯的,都可以做推薦人。現在的老板就算了。推薦人不一定是你的上司,和你同事最久的人,隻要是願意幫你說好話的人就行!我這些年用的推薦人是我的倆隔壁實驗室老板,他倆熱心, 其中一個熱心到會給開會時坐一桌吃飯的postdoc寫推薦信。
工會是什麽?現階段凡是不能幫你找工作的人都先放放。三個月足夠找下家了!
我曾碰到類似情況,說我miscommunication,給我一個月觀察,班照上,活照幹,還得多幹,想讓我走人之前把技術難題解決了,夠欺負人的吧!周圍的中國人都建議我去fight,HR也說manager沒證據, 但話裏話外向著manager 說話。我全部配合,讓簽字接受網羅的mis等等,簽給他。立即找工作,兩周搞定,立即辭職。manager還指責我不professional,沒給2weeks notice!HR走程序寫了個沒有足夠時間來判斷該員工的performance。who cares!和director麵談一次,director說聽說你要離開我們,我答 I wad forced to leave。Director說你manager說你溝通不良,和同事處不好, 我笑笑不說話,微微搖頭。幾個月後,收到前國人同事微信,manager走人了。
事後分析:manager除了玩弄權術,啥也不會, 幹活全靠我和另一有十幾年工齡的同事。上邊對他不滿意,他找我做替罪羊,把我逼走,把所有過錯都推到我身上。借此保住他的位子。
和人理論前提是手裏有offer,心裏不慌,才有資本叫板,不受不白之冤。
什麽low,什麽mis,都是想逼你走人。走就走吧,咱有更好的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