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超詳細分析,你說的很對,我就是沒搞明白為啥張三

這個vp非得讓我和他手下的李四幹活。我也和張三和現在的頭解釋了和李四間的矛盾。以前想掩飾的ugliness也沒法遮掩了。也給張三vp提議說我可以繼續report給現任老板(現任老板report給他)或是直接report給張三。未果,vp始終說不是他的first choice,說可以幫李四提高她的managerial skill. 或先讓我試3個月(原話說是可讓我3 month probation. 為啥我要 on probation因為她不會當manager?!). 張三vp 給的冠冕皇堂的理由就是為了organization streamline. 真是沒半點說服力。所以感覺沒說實話。我現任老板以vp 馬首是瞻,一點也不幫我。 為啥和我說個實話就這麽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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