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一般是以小時計算的,其加班有二種:
1) 一般情況下,每周超過40小時的那一部分是加班時間,對於超過40小時的那一部分x1.5,如rate is $50/hr, overtime will be $75/hr.
2) 一般情況下,每周超過40小時的那一部分是加班時間,對於超過40小時的那一部分與原來的rate一樣,如rate is $50/hr, overtime will still be $50/hr.
----這些一般都要在合同中寫好的,雙方簽字的
”是合同工但是按天給的如每天$800, 有時老板也不是明說要他加班,而是變相的,比如說他給的estimate是2個月,老板說要一個月就完成,這其實就意謂著要加班了,這種情況下加班能否要求拿錢呢?“
-----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對付:首先應該在合同裏寫明”天“的定義,然後你就按照”定義“去做。至於老板怎麽說,隨他/她的便,你按照你的方法去做。要記住的是,你與老板是一對”矛盾“,你是可能希望慢慢做,而老板一定希望你快快地做。同時也要明白,做老板的,大多數都是”黑心腸“的(職壇的老板們除外),要學會”以黑對黑“,尤其是合同工:-)
----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