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力資源部門每年對每個部門都要抽查一個或者兩個review的, 就是說在她給我們之前, 我的已經被人力資源抽查到閱讀過了。
今年抽查到我的, 她告訴我的。
當講到第一個我做的project的時候, 我做得很辛苦的, 做了很多活, 結果她隻給了我3分, 我問了她, 她說她本來給了我4分,但是HR 根據她給我寫的評語, 改成3 分。 我說她寫得評語是不正確的。 她答應改過來。 可以給我4分。
然後講到這個溝通能力, 2分的事。 我跟她爭論, 最後她就說她認為我不符合她的期望,我讓她舉前麵的例子,什麽的, 她沒有給我, 最後就一口咬定是她認為。 還說如果不給我這個分數, 我不會改正的。我說我不能理解讓人改正就給這個分數的。 過去幾年, 有寫提高PRESENTATION的能力, 這個溝通能力是今年的。 她一會兒說需要有人幫她衝鋒陷陣, 如果要升我, 我這個溝通能力不行,我說你不能以FUTURE position 來給我評分, 然後她說就是你現在這個位置, 溝通能力也不行, 我說我在這個位置6,7 年了, 為什麽以前沒有不行。
然後她就說她可以改第一個project的分數, 但不能改溝通能力這個project的分數。 後來她說你可以想想過些天再簽。 那我就問我可以走了嗎, 她說可以的。
我一進去和她談的時候, 她第一句話就是我寫這個的時候很可能有MOOD, 高興不高興之類的, 就是一句話, 看她當時心情寫的。 我臨走的時候跟她說我辛苦勞動半年, 你就根據心情給我這個低分數盡管我工作比去年很辛苦。我很沮喪,希望休息幾天。
我家那位說我不應該說休息幾天, 他說我太衝動。 他建議我周二去跟大老板談, 就是她的老板, 我以前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