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頂頭上司因為周五覺得被他得罪了, 準備了兩封EMAIL, 準備星期一發給那個人。 其中一封就是關於名字的事情, 其實我並不知道他不知道我的名字, 這封信相當於書麵告訴我和那個人說我們兩個就名字的事情都有錯。 我的錯是搞錯了FIRST NAME 和FAMILY NAME. 他的錯是到現在都不知道我的名字怎麽發音。 我說算了, 但是頂頭上司要發, 我隨他去了。 另外一件事就是星期五的那件小事。 我想來想去, 不能先和那個人談。 頂頭上司準備發信反擊那個人, 那個人收到信肯定不高興。 我現在找他談可能是自討苦吃。
不過非常感謝大家的建議。 尤其是那個說自己不知道哪裏錯了, 希望改進的話。 確實是把自己放在一個DISADVANTAGED 的位置。 另外, 我有些很MINOR的事情確實是做的不到位, 本來很小很小的事情, 他抓住不放。 想想任何人都不可能把事情做得完美, 以後自己再注意也不可能, 總這樣被人抓著小辮子不放, 確實是挺心煩的。 現在自己就是惹不起, 躲得起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