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猶如黃鶴,一去不返。我代樓主黃先生再具體問一下

本文內容已被 [ 拉兄弟一把 ] 在 2015-03-31 08:24:3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如果我要收回那30小時和帳號,他反賴我咋辦?我主動將賬號給他,他完全可以說:"你給我賬號,不就讓我用的嗎?"

我認為你跟他講的,己包含應對原則,但黃先生可能心胸有限,理解不了。黃先生有限的心胸,迫使他鑽了牛角尖撥不出來。根據原則,黃先生完全可以很簡單地說:giving you the charge code was a mistake I made。估計黃先生的心胸,包容不了這句話。

黃先生把賬號給了別人去用,現在又改了主意。估計其中還有故事。但黃先生既然想聽聽壇子眾人之見,還是直言需求為好以免別人無的放矢浪費時間。

黃先生,我對你的這番話,本著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的精神而言。如有得罪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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