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被雷有三種情況:
1. 公司/部門/小組沒錢了,不得不忍疼割愛。或者大家一起開路。
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但主管不願意解聘員工,找個借口雷了。(信不信由大家,天下還是好頭兒多,請員工開路時,會為員工著想。)
3. 員工被解聘,但和公司談判成被雷。
如果隻說離開公司的原因是被雷,對方在三個原因中找一個,66.7% 負麵結論可能性。招聘的目的是找人幹活,有10%的負麵信息招聘人都怕怕,更別說是66.7%了。所以應聘人要說明白自己是屬於第一類的。
題外的話:我翻了一下你的舊帖,總的感覺是你的溝通不夠具體。比如,“為什麽公司說2_3月內都不能申請合同工,和正是工?” 什麽公司?在什麽情況下說的?如何說的?。。。都沒說明白,所以其他同學無法回答你的問題。(“正是工”大概是“正式工”的筆誤。)聘人的時候,一個職位經常收到幾十份申請。招聘人找出幾份(各單位數目不等,一般是3-5份)來麵談。這幾位應聘人的能力基本相同,談的時候其實上是雞蛋裏挑骨頭。所以找工作的時候,細節,小節極重要,切切。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