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從前辭職的原因現在還存在。而且工作,尤其是公司因為太忙而請你回去工作,要分去很多找工作的時間和心思。
如果決定了不去,推辭的理由就明說你現在沒時間。不用細說為什麽沒時間。不必再找借口,因為你的借口可能被對方認為是在討價還價。如果對方滿足了你的條件你還不去,結果更不好。
你如果去不去都可,那就玩命找借口,討價還價。最後不成,也積累點兒經驗以後用。
原帖:
離開了舊公司,正在找工作中 。 舊公司的老板上個月寫信問我是否可以回去上班,我因為路遠拒絕了。然後這個月又發信讓我回去幫忙,說哪怕短時期的幫忙也可以,因為他們現在實在是太忙了,給我的工作是作為contract的工資挺高的,而且每周還可以在家上班幾天。
坦白說我很猶豫。
跟以前公司的人的關係還可以。但是感覺心已經走了,所以不是很想回去。但是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不回去,好像找不到什麽好的理由來回絕?
請各位大俠幫我衡量一下利弊,是否該回去幫這個忙?不回去又該怎麽說呢?謝謝。
另外,我的底線是堅決不可能回去長期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