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法庭判他們不對,你還想回去嗎?如果是我,我是不回去的。

本帖於 2014-11-03 00:29:3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CheGuevara 編輯

如果不回去, 你的目標顯然就變成了尋找最大限度的陪償,據我所知,單純以"不公平解雇"所得到的陪償並不多。所以剩下的隻有以精神陪償(會很複雜,你要不停的找精神醫生檢定),或準備以通過以媒體爆光公司的黑暗來爭取自己的權益了。 另外在加拿大以種族歧視打官司似乎沒有美國那麽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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