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小部分股份在公司裏,我本人是不願意離開公司的,離開自己的投資的。 但是被老板逼得有點走投無路,也很不愉快。他勸說(軟硬兼施)我離開公司。
我最後痛苦的做了決定,放手離開。因為我覺得自己硬頂,合作不愉快,自己的投資未見得有好的結局。 雖然就這樣離開公司,我也有損失(情緒和經濟上的 - 但並不大)。
我應他的要求,寫了簡短的辭職信, 說決定離開公司,因為某些合作要求我們無法達到和諧理解(不被批準)。
誰知,他現在給我來信幾次,說這樣的辭職信,不符合要求。我必須嚴格按他的寫法: 我離開公司完全出自自願,於他人無關。
我想他是怕我告他? 還是他需要跟他的董事會報告,是我自己離開,他的麵子會好看?
我被他逼走的,為什麽還要按他的措詞寫辭職信?
我向家人征詢意見,他們居然勸我不要去爭吵,因為我已經決定走開, 就不要給他們添麻煩了。
我是太窩囊了? 還是心胸太狹窄? 是不是不要為這些小事煩了, 趕快翻過這一頁算了?
謝謝下麵很多人勸我找律師。 我暫時沒有這個打算,太複雜了。
雖然最初我是不願意離開公司的,但現在到了這個局麵,說老實話我也不願意呆下去。 雖然我是有點股份,但當初也有文件,如果我離開(無論自願與否),股份如何分配寫得一清二楚。找律師也不見得有多大改變。
我現在是想不明白他那裏來的膽子這麽威逼我按他的意思寫辭職信。我不按他的寫,不知道他還能如何從中作杠,損害我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