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板B,每個項目開始的時候你跟他坐下來談清責任範圍,至於他接過去的項目,你跟他談一下,如果他不肯交回

你就給客戶和你的團體通知一下這個項目以後歸B負責。然後你就不再插手了。至於他一定要接的項目,如果你不能決定timeline, 就歸他負責,否則要按你的timeline做事。
至於資源不夠,你也就要跟AB坐下談,製定在現有的資源下合理的時間表,另外負責每個板塊的頭要讓他們同意他們自己的時間表,這樣拖後責任也不全是你的了。
如果左右行不通的話,可能還是走人好,除非你覺得公司前景有可能不錯,他們給你畫的餅-公司期權也還比較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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