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3在離職的當時已經額外把最後一個實驗幫主研做了。
2. 123已經離了職, 主研和她就沒有什麽上下級關係了,要讓她重複實驗,不再是“我說了,你就幹”。
3. 如果主研領情,或是說幾句好話,請123重複實驗。或是公事公辦,該付多少錢就付多少錢,聘123回來幹活。而不是莫名其妙地找個同事與她聯係,要 挾(同事說老板因為123不回來作實驗不高興。)或沒頭沒腦地說付100.00。(也許主研覺得實驗1個鍾頭就能做完。100/小時已經給的不少了。但他沒把其他的條件包括進去,比如交通所需時間。)
4. 實驗需要重複的原因是與預期值不同,如果重複了還與預期值不同,要探討為什麽不同。如果相同,要找出為什麽第一次做不同的原因。如果主研是個認真做事的人,以後的工作就不僅僅是幾個鍾頭的事。 (主研要是考慮問題周全,完全可以把123 的離職期定在實驗做完之後。/安排123 離職前把實驗做完。)現在把報酬談好了,大家省事。
最重要的是,搞好關係在於雙方,在一方已經有了額外付出而對方不領情時,再努力的付出也建立不了良好的關係網。理直氣壯的為雙方著想,反而更能得到尊重,建立平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