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你是否留下來是你的頭兒的選擇,選擇留與不留是你的權利。
據統計,58-89%留下的人在一年後都主動或被動的離開了原公司。各人情況不同,你也可能是那11-42%不離開的人。選擇去留時,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 你找工作,僅僅是因為錢少,還是新工作有其他進取的可能?
2. 既然你的頭兒覺得你那麽重要,為什麽不在你流露要走時給你長薪,卻要等到你找到新工作時再長?
3. 雖然是他自作自受,但你的頭兒會不會對你的忠誠度打折扣,認為你是在要挾他?
4. 頭兒留下你,是真的因為沒你地球就不轉了,還是先穩住你,他有時間慢慢找一個替補的?
有了答案之後你的決定就容易了。
既然是新公司律師所說,那麽與新公司談一下,將新工作的開始日期改成簽證拿到之後的兩周。
所有跟帖:
• 說得很好,讀後就不容易糾結去還是留了。 -心苔- ♀ (0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07:05:24
• co將新工作的開始日期改成簽證拿到之後的兩周。 -Lammermoor- ♀ (0 bytes) () 07/10/2014 postreply 00: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