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以為自己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而加拿大的雇主又求賢如渴。實際上,對於雇主來講,一個蘿卜一個坑,蘿卜和坑要正好配。蘿卜太大坑太小,或者坑太大蘿卜太小都不行。樓主以為自己是元老,又馬上要成為一個大蘿卜(快拿到執照,估計是CGA),所以要求加薪。但在雇主的眼裏,他不需要一個大蘿卜占那個小坑,自然談不攏。他願意和你坐到談判桌上,套用中國的老話,已經是看得起你,給麵子了。換個情商低一點的雇主,當時要你走人都有可能。這事在我的朋友圈裏,是發生過的。
正確的做法是在加薪要求被拒後,應該騎驢找馬,找好下家再辭職,而不是去和公司設個兩個月的期限。估計樓主在設這兩個月期限時,仍然有幻想,以為公司最終會讓步。最後卻把自己整成了一個“傳奇”
傳奇是有點,但卻是因為太中國式而造成的
本帖於 2014-06-26 21:37:05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