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你自己沒有成立公司,以個人身份去接活,人家就會給你開 1099”
---- 是不是可以這麽理解:以個人身份去接活的話,是不需要自己成立公司的,隻要對方同意給1099就可以了?
再一個問題:有些廣告中,專門提出要corp to corp,
----這種情況下,能不能這麽理解:一定要成立一個公司才能與對方接洽,對方是不與個人接洽的?
謝謝!
謝謝!再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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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corp-to-corp 必須要用公司的名義來接活 -helloguys- ♂ (331 bytes) () 05/16/2014 postreply 15: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