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再請教一下:

來源: 2014-05-13 08:35:4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比方說,你自己沒有成立公司,以個人身份去接活,人家就會給你開 1099”
----  是不是可以這麽理解:以個人身份去接活的話,是不需要自己成立公司的,隻要對方同意給1099就可以了?

再一個問題:有些廣告中,專門提出要corp to corp,
----這種情況下,能不能這麽理解:一定要成立一個公司才能與對方接洽,對方是不與個人接洽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