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你自己沒有成立公司,以個人身份去接活,人家就會給你開 1099” ---- 是不是可以這麽理解:以個人身份去接活的話,是不需要自己成立公司的,隻要對方同意給1099就可以了? 再一個問題:有些廣告中,專門提出要corp to corp, ----這種情況下,能不能這麽理解:一定要成立一個公司才能與對方接洽,對方是不與個人接洽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