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個老板對我也是有知遇之恩。我當時還得要H1b的sponsor,家附近的有6個麵試,一個沒成就是身份的原因。後來隻好去了萬能的NJ。遇到她。老公一個人帶著當時3歲的兒子。說實在話我那時候願意在裏照看孩子,但老公不答應啊,還給了我最後通牒。那些年他博後微薄的收入又從不放我打黑工又想給兒子好的環境我隻好忍痛離開他們。所以我完全理解你。五個半月後我告訴老板我找到家附近的了工作了而且對方也sponsorH1。我希望2周後能離開。我真心表示愧疚,說了很多抱歉。我還告訴她我很驚訝並relieve她一點不生氣(平時和她交流很多倒是)。她說沒關係,能理解。還說做老板是要經得起員工的變化。評價一個成熟的老板也要看在好員工離去的時的respond。那時候我入行不長,不理解,但她的話我至今記得。
勇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