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必要告狀,換個處理方式效果更好。


1. 他說頭疼要請假,頭兒說有個會他需要出席,他就出席了。那麽頭兒對他是否頭疼,或頭疼的程度就會產生疑問,他再說頭疼或不舒服,頭兒不會重視。所以下次頭疼,即使頭兒讓他出席會議他也出席不了,以後頭兒就不會要求了。

2. 有句俗話:I need a vacation for my vication.  說明度假是件很累的事情,尤其是星期四半夜回家,星期五上班幾乎不可能。下次度假時給自己一個緩衝的餘地,多休一天假,頭兒就不會打電話要求出席會議了。

不光是政府機構,休假和病假是大多數單位的規定。在員工有休假權力的同時,頭兒有對要求休假時間的權力。否則人人都在星期一/五休假,辦公室裏沒人,有事情怎麽辦呢。

即使人人都以生病為借口請假,但如果頭兒不肯通融,原則上頭兒是對的,尤其是在(1)的情況下。一個單位和一個單位對病假的規定不同,有的單位需要醫生證明,建議查一下員工手冊。

題外的話,會議是否重要不是關鍵,關鍵是頭兒認為組員應該出席,明知是浪費時間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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