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ree! 本來何時休假就應該根據工作需要來定,而不是根據員工自己方便的時間來定

當然,理想狀態是又不影響工作,又是員工最方便的時候,可是當有衝突時應該以工作需要為主.審計這種事是沒有發現問題的話很快完成,發現問題的話就真如你老板所說的那樣,有可能take as long as it may 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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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是這個理兒! -多哥- 給 多哥 發送悄悄話 多哥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8/2014 postreply 08: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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