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ree! 本來何時休假就應該根據工作需要來定,而不是根據員工自己方便的時間來定

來源: 2014-04-07 09:46:5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然,理想狀態是又不影響工作,又是員工最方便的時候,可是當有衝突時應該以工作需要為主.審計這種事是沒有發現問題的話很快完成,發現問題的話就真如你老板所說的那樣,有可能take as long as it may n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