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一個工作, 和老板鬧矛盾, 背上了PIP.
說是一個月, 有幾點要改正的, 但是都沒有給出客觀地評估條件, 基本上就是老板滿意就行. 我提出了這個問題,但是沒有人理.
我本人抗壓能力非常小, 越是精神壓力大越容易出錯. 本來想熬到兩個月等到15000塊錢的獎金發了再走. 結果一個星期後,還沒有簽字, 我就主動辭職了. 獎金也不要了, 主要是失眠,而且還怕將來找工作留下不好的記錄.
後來又找了工作, 出乎意料的是十個月之後, 人事部又給我打電話想找回我. 我才知道我的老板和老板的老板,六個月之後就走了.
我猜想人事部是沒有我的PIP備案的, 因為沒有簽字 . 當然我也見過有人熬過PIP, 但是可能性很小. 熬過的人姿態都特別低, 對老板都像奴隸對主子一樣( 不是貶義,隻是找不到別的形容). 據我觀察,老美老印比中國人能屈能伸的多.
簡單說起來, 如果能夠承受精神壓力沒有別的選擇, 一定要盡可能地折腰, 但是也要做好被開的準備, 而且被開可能性是最大的. 如果有別的選擇, 盡量主動離開, Do not 簽字, 因為若幹年後你可能還會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