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3個月,也要寫在簡曆上。


寫的時候實話實說,公司不景氣,於你無關。

題外的話:決定是否接受聘請時,將來如何,一概看作誘餌,除非白紙黑字的寫在紙上。即使如此,也要問清細節,職位,時間,工薪。。。等等。如果對方沒有具體的計劃,還是誘餌。



原帖:

麵試的時候說我的這個職位是要被提升為MANAGER的,其實我也沒想做什麽MANAGER,就是離家近,好照顧家裏吧。

結果開始的三個月,我就發現經理把自己手裏的活拿的緊緊的,讓我做的都是些垃圾活,就這樣我還是發現了他很多錯誤,但是我

也就是提醒了他一下,沒有同別人說什麽。

我們是個小公司,我開始也覺得花這麽多錢請這麽多同等級別的人是浪費,果然今天找我 談話說原來的那個MANAGER的位置

不存在了,如果我留下就是做那些垃圾活,也給不了多少錢了,就是明擺著讓我走吧。

他們說可以給我出示好的REFERENCE,說是公司計劃變更的問題,但是我該把3個月的事情寫在簡曆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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