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與黑奴
有一位爸爸是現代社會的“合同工”。有一天,十歲女兒問爸爸,“爸爸,你是工人還是老板?”爸爸不緊不慢地說:“爸爸是合同工”。女兒又問:“啥叫合同工?”爸爸低頭扼腕,尋思一陣,說道:“二百年後人們想像現在的合同工,如同現在的你想像二百年前的黑奴一樣”。女兒鄂然地瞪大眼睛,滿臉困惑地注視著爸爸。爸爸接著說:“合同工與黑奴的不同,僅僅在於,黑奴被奴販子用鐵索鏈拉到集市上去賣;合同工被獵頭公司用電話指揮著去這裏麵試,去那裏麵試。最後賣了多少錢,奴販子或獵頭公司賺了多少錢,黑奴或合同工都無權知道。黑奴所得到的,是有口飯吃;合同工所得到的,是獵頭公司給他的一份工資和福利,可以養 家。用人公司(買家)要根據他出的價錢來要求合同工的貢獻。貢獻小了,就會被解雇。合同工不得不努力地幹活”。懂事的女兒,聽到這裏,眼含悲傷的淚花,自言自語地說道,“我長大後,不做合同工,一定要當正式雇員”。
合同工的知情權被現代社會剝奪了。那些道貌岸然的國會議員,是不會關心的。他們所關心的,僅僅是賺錢。沒有一位議員,提出過一個議案,質疑過合同工製度的缺陷。
樂不思社的中國高層,也引進了合同工製度。我衷心地期望,他們能夠 “make difference"。不要全盤西化。讓合同工知道他們被賣了多少錢,讓合同工知道他們對社會的真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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