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與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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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是在自我,孩子,和先生之間的選擇。

一個人獨自帶著兩個孩子過日子的辛苦,不是語言能夠形容的。如果準備做出巨大的自我犧牲,可以接受將來孩子和老公都不領情,可以接受老公出軌,留在美國。

否則,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他到哪裏你到哪裏,不在一起的家庭不是家庭。
 

(我所知道獨自海歸的男人,全部找小三。這和一個人嘴上怎麽說,平常夫妻關係如何毫無關係。其中的社會和個人因素可以寫N本書。誘惑來了,山都擋不住。聖經裏反複讓人們遠離誘惑,而不是抵抗誘惑,連上帝都沒辦法的事,更何況區區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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